當前位置:首頁 > 產品中心 > 電動執(zhí)行器 > 防爆閥門電動執(zhí)行器 > ZB45-24煤安礦用防爆閥門電動執(zhí)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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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安礦用防爆閥門電動執(zhí)行器概述:
礦用防爆電動裝置可遠距離控制,也可現場操作.廣泛用于電力、冶金、石油、化工、食品、紡織、造紙、制藥、水廠和污水處理等行業(yè)。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又稱防爆型電動執(zhí)行機構、防爆型電動執(zhí)行器、防爆型電動頭),技術先進、質量有保證,產品實行三包,售后服務優(yōu)良,產品終身保修洽談。電動裝置與YBDF系列隔爆型電動閥門用三相異步電動機組裝后才具有完整的防爆結構,防爆性能符合GB3836.2《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隔爆型電氣設備“d”》的規(guī)定,防爆標志為dⅡBT4,適用于有Ⅱ類A、B級,T1、T2、T3、T4組可燃性氣體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
二、煤安礦用防爆閥門電動執(zhí)行器環(huán)境和主要技術參數:
1.1電源:常規(guī),三相380V(50Hz)
特殊,三相660V、415V(50Hz、60Hz);
單相220V、110V(50Hz、60Hz)
1.2工作環(huán)境
1.2.1環(huán)境溫度:-20~ 60℃(特殊訂貨-40~ 80℃)
1.2.2相對濕度:≤95%(25℃時)
1.2.3防護類型
1.2.3.1戶外型:用于無易燃、易爆和無腐蝕性介質的場所;
1.2.3.2隔爆型:有dI和dIIBT4兩種,dI適用于煤礦非采掘工作面;dIIBT4用于工廠,適用于環(huán)境為IIA、IIB級T1-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詳見GB3836.1)
1.2.4防護等級:IP55(特殊訂貨IP65、IP67)
1.2.5工作制:短時10分鐘(特殊訂貨30分鐘)
ZB90-24/660礦用防爆型閥門電動裝置訂貨須知:
1、請按型號表示方法寫明型號,如有特殊要求,訂貨時必須說明,若不說明則按本公司規(guī)定提供。
2、環(huán)境具有爆炸性氣體必須說明,并必須符合本說明書中防爆標志的規(guī)定。
3、請寫明連接尺寸標準,閥桿直徑及伸出長度,若連接尺寸與本說明書不符,可與本公司協(xié)商解決。
4、手輪順時針旋轉為關閥,如與此相反必須說明。
5、推力型的閥桿螺母螺紋一般由用戶加工,本公司只加工一預制孔。若需本公司加工,請?zhí)峁┞菁y的尺寸。
6、本公司還可按用戶要求,提供其他轉速的電動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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